邯郸市区药店试行“电子处方”

    以后,群众购买处方药将更加方便、安全。“电子处方管理系统”将在市区内药品零售企业安装运行。

    所谓“电子处方管理系统”是利用互联网技术,建立药店和具有处方权签约医师之间“点对点”通讯式的实时网络系统,医患双方可以通过远程视频、通话进行诊断。签约医师根据诊断情况,结合购药患者需求,使用小巧方便的专用电子处方软件,利用远程开具处方,实时传至药店并打印留存,药店凭方售药。

    从2000年1月起,国家开始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开具的处方购买。药品分类管理制度的逐步实施,有效地促进了公众安全用药,降低了自我药疗的风险,但是也出现了一些新问题。一是医疗机构防止处方外流,多数采取处方加密等措施,制约群众购药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二是长期以来群众已习惯到药店购买常用药,认为凭处方购药极不方便;三是一些药品零售企业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不凭处方违规销售处方药的行为时有发生。药店违规销售处方药和造成药物滥用安全隐患问题,一度引起社会热议和媒体关注。

    为破解 “凭方”难题,市食药监局经过调研、论证,决定今年在全市分步推行“电子处方管理系统”,按照“自愿参与、先行试点,逐步推进”原则,首先在市区内选择零售药房安装试运行,然后将在全市普及推广,争取年内市区多数零售药店实施“电子处方”管理。

    这一措施,可从根本上打破医疗机构处方外流壁垒,消除群众随意购买使用处方药的隐患,提高处方、配伍、用法用量的正确率和安全性,提升监管效能和药店规范管理水平,使群众购药更为方便放心。

【责任编辑:孙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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