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小孟暑期打工,说好了一天10元工资,结账时,对方却按半天5元工资来计算。一来二去,原本想着能领50元,可到手只有25元。
小孟遭遇:日工资咋能对半折
“原本承诺一天给10块钱,可到结账时,校长却将日工资对半折。”昨日上午,学生小孟拨打本报热线,诉说自己的遭遇。
高考完,小孟开始暑期打工生活。6月29日,他去某英语培训学校应聘,学校让他去各个学校发宣传单。
“当时承诺的是每天给10元工资。”小孟告诉记者, 6月30日起,他便按学校要求,开始到各指定学校发宣传单。
“冒着高温酷暑,有时工作一天,有时候半天。7月4日下午学校告诉我可以结账了。
没想到,校长以工作了4个半天、每半天5元为由,只给了20元。后来,在自己力争之下,对方又给了5元。说好了一天10块,咋能按半天算呢?”小孟大为不解。
学校说法:干半天给半天工资
昨日下午,记者与小孟来到该培训学校。
学校负责人石校长解释,当时,自己给小孟说一天给10块钱。虽然没明说半天5块,但这应该是不争的事实。“小孟干了4个半天,按说应该给20块钱,最后我给了他25块钱。”石校长表示,自己不该为小孟的其他时间埋单。
律师建议:暑期打工最好有协议
昨日下午,记者连线齐心律师事务所齐秀敏律师。齐律师认为,如果学校给小孟安排了一天的工作,他只干了半天,学校按半天5元来计算工资,可以理解。但学校在一天时间里只给对方安排半天的工作量,小孟严格按对方要求做的,这样,按半天来计算工资显然是不合适的。
“学生暑期打工,最好有书面协议来约定。”齐律师建议,协议应对工作时间、职责、劳动报酬等进行约定,以便产生纠纷时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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