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用捡来的身份证上网被拘留

    

    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报冀东版记者刘国成)不实名上网,以前受处罚的都是网吧老板,从现在开始,不实名上网者也将受到严处。不久前,一名小伙子因冒用他人身份证件上网,被秦市公安局网监支队处以7日行政拘留,这是秦市网监部门加强上网实名制管理以来,因不实名上网受公处理的第一人。

    6月29日晚上9点多,网监支队在对全市360多家网吧进行突击检查时,在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一家网吧内查获一名不实名上网人员。该男子姓李,吉林省人,暂住在开发区某小区,从6月27日至29日间,他冒用捡到的一张赵某某的身份证上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相关规定,警方对该男子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日前,记者从网监支队了解到,今年以来,秦市公安机关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代号为“净网”的专项行动。1月至6月底,警方共核查上网人员2.6万余人,查获不实名上网人员139名,77家网吧因此被处以罚款处罚或停业整改处罚。

【责任编辑:孙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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