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一传销组织谎称“西部大开发”吸金千万

    

    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报记者郭晓峰 实习生仇辰)几个只有小学、初中文化的市民、村民,却打着“阳光工程”、“西部大开发”的幌子,采用“拉人头”入股的方式,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两三年里发展了三百余人参加了传销组织,涉案金额高达1000余万元。新乐警方克服种种困难,行程二万多公里艰苦取证,将主要犯罪嫌疑人王月、崔某男抓获归案,历时半年后,终于摧毁了这一传销组织,铲除了这一危害社会的“毒瘤”。

    ■接警:一天内接到两起举报传销活动案件

    2010年1月6日,新乐市东村崔某等三十余人来到新乐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称:本村崔某男、田某女夫妇以从事“阳光工程”为名,用“拉人头”入股的方式,在本村等地进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使本村及附近村近百人参加了该组织,入股金额达150余万元。

    同样是这一天,新乐市东村村民牛某等人到新乐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称:本村田某男、崔某女夫妇利用"阳光工程"、"拉人头"入股的方式,在东村及附近村子进行传销诈骗,使东村近百人参加了该组织,入股金额达200余万元。

    接到报案后,新乐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牛辉立即向相关领导进行了汇报。据群众报案反映,此传销组织涉及人员之多、涉案金额之大在新乐尚数首次。新乐市公安局立即作出批示,要求经侦大队立即组成专案组进行调查,尽快掌握确凿证据,打掉这一危害群众利益的传销组织。

    ■侦查:以“国家阳光工程”“西部大开发”为名 骗得三百余人加入传销组织

    办案民警经了解发现,两起报案中,村民所反映的两对夫妻是亲戚关系,崔某男(男,47岁,新乐市人,小学文化)系田某男(男,38岁,新乐市人,初中文化)的姐夫。办案民警经过艰苦的走访查证工作,获取了大量的证据,通过分析,办案民警认为两起案子性质、手段相同、涉案人员关联性强,决定并案侦查。2010年3月23日经报请石家庄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察支队批准,新乐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对该案立案侦查,同时对涉案犯罪嫌疑人实施抓捕。由于四名犯罪嫌疑人已不在本村居住,行踪隐密,给抓捕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

    2010年3月26日下午,经缜密侦查,办案民警得知犯罪嫌疑人在新乐一医院出没的消息后,快速出警,一举将犯罪疑人崔某男抓获归案。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崔某男对组织领导传销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根据犯罪嫌疑人崔某男的交待,经侦大队全体民警连夜展开调查取证工作,对该传销组织的人员构成及传销手段有了更深一步的了解,一个重要人物---王月浮出水面。王月(女,43岁,小学文化,石家庄市人),该女为此传销组织的主要组织者。王月等犯罪嫌疑人以“国家阳光工程”、“西部大开发”为名,骗得一些不明真相的群众远赴广西上课洗脑,并以入够规定的金额后,可返丰厚的现金,拉一人入股后还可以提取下线现金,入股后只赚不赔,做得好每个月可赚几十万元为诱惑,采取“拉人头”入股的方式,发展了新乐市东村及附近村民三百余人参加了该传销组织。

【责任编辑:孙婷】

相关新闻

参与留言
##rep-begin##
  • ##username##     ##commenttime##
  • ##commentcontent##
##rep-end##
  • 发表留言:已 有0 位对此新闻感兴趣的网友发表了看法 查看全部留言
  • 用户名: 密码 匿名发表
  • 如还没有帐号,请点击 注册,进入注册页面
  • 发表留言
  • 河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 法律顾问:河北球衡律师事务所 段贵珍 杨建国
  • www.hebnews.cn copyright© 2000 - 2012
  • 新闻热线:0311-67562054 广告热线:0311-67562966 新闻投诉:0311-67562994
  • 冀ICP证030017号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06002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冀)字第101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3116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