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政策作为改革的“发动机”,充分调动改革单位与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今年3月,省政府印发《河北省文化产业振兴规划(2010—2015年)》,明确提出对改革到位、运行良好的文化企业在土地使用、资金投入、税收优惠等方面予以倾斜和支持,并将省文化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从今年的1500万元提高到明年的2亿元。
对此,省社科院语言文学研究所所长、燕赵文化研究中心主任方伟表示,文化体制改革是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的根本途径,势在必行。“我省制定的文化产业振兴规划进一步加大了对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的引导力,营造了‘早改早主动、早改早受益、早改早发展’的良好氛围。”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在推进文化体制改革的过程中,我省始终坚持把政策作为改革的“发动机”,以务实可行的政策调动改革单位与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全省的文化体制改革工作稳步推进、扎实有效。“人往哪里去”是改革中的难点问题之一。为解决这个难题,我省把改革和职工切身利益结合起来,坚持以人为本。在中央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省委明确了“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改革原则,由各市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政策,按中央要求,把人员安置好,确保职工利益不受损失。同时,把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作为文化体制改革关键环节,在改革中统一思想、锻炼队伍、振奋士气。目前,我省在基本完成今年改革重点任务的情况下,没有出现一起因改革引发的上访事件。
针对市县文化单位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的现实,省委把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作为文化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解决拖欠职工工资、养老保险金和资产纠纷等问题158件(起),创造了和谐稳定的改革发展环境。
为了理顺管理体制,年初,省政府研究决定,授权省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代表省政府履行省直国有文化资产出资人职责,将组织领导文化体制改革与监管国有文化资产的职责相统一,确保改革、管理、发展整体谋划、共同推进,在管理体制上避免了政出多家、相互脱节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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