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里的狗咬了院外的人?
记者了解到,沧州西水厂里共有两家单位,一家是供水公司备用水源地,一家是工程公司下属的施工单位。当天下午17时多,记者采访到了那家施工单位的负责人李健。李健说,狗是他的一位朋友放在这的,有藏獒、黑背,一共有3条。
李健介绍说,崔英一家在水厂栏杆外紧贴着墙头开垦菜地,还圈上了篱笆。工作人员曾多次制止过,但未能制止住。也曾警告过他们这院子里有狗。事发当天他没在现场,但后来了解到的情况是当时崔英爬到了铁栏杆上,因为当时是中午,所以狗就被放到了院子里活动一下,就在这时出的争议。李健说,目前为止还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就是他们院里的狗咬了崔英,另外,如果说他们把狗放了出去咬了人,那当然什么都不用说,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可现在狗被关在院子里,是对方爬栏杆时发生的这一切。
李健还介绍说,事发后他也曾想通过调解解决此事,但对方提出的赔偿金额太高,让人无法接受。他认为解决这起争端最好的方式就是通过法律途径。
■被咬者已经起诉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崔英已经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起诉书中崔英称当天到西水厂西侧的自垦菜地看其种植的蔬菜,在围墙铁栏杆处休息时突然在院内出现一只猛狗,隔着铁栏杆咬住她的右腿。她惊慌失措,使劲挣脱,摔倒在地导致右脚骨折。出事后多次找对方协商赔偿事宜但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她要求被告沧州市供排水集团、沧州市供排水集团西水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损失共计24500元,二次手术费等费用另行起诉。
李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尚不知道对方起诉。但他认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端是最好的方式。
【责任编辑:刘雪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