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邢台规定学校不得向学生征订教辅书

 

    河北邢台市教育局公布举报电话:2235821

    牛城晚报讯 新学期开始,学生和家长也开始交费、购买教材等一项项流程,其中有没有违规行为呢?昨日,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新学期该局加强了教育收费规范工作,严禁中小学以各种理由为学生统一征订任何形式的教辅资料,严禁违规办班补课。暑假期间,本市已依法取缔了7个不符合办学条件的办学点。

    按照规定,中小学校、任课教师不得统一推荐购买教辅资料,如学生自愿购买教辅资料,要有学生或家长自行购买,学校一律不得参与。

    中小学在职教师不得组织本班或本校学生在家收费或变相收费补课,严禁动员、诱导、暗示或强制所教学生参与有偿辅导。任何学科教师不得故意留下课堂新课内容放到课外有偿家教。

    高等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点录费”、“转专业费、”、“赞助费”、“扩招费”、“跨地区建设费”、补考费、重修费、实习费等国家统一规定项目之外的费用。

    如果发现有违规行为,可以拨打市教育局以下电话举报:2235821(行风办)、2233098(职成教科)、2235804(基教科)(记者 籍方瑞 通讯员 时彦怀 袁洪瑛)

【责任编辑:刘雪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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