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夫妇将企业告上法庭 要求兑现招商引资奖金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刘剑英)为推动招商引资,许多地方政府出台了对项目或资金引进者的奖励政策。近日,邯郸峰峰矿区一焦化企业因拒付招商引资奖金而被中间人诉至法院。

    2005年初,在峰峰矿区工作的李福增夫妇看到了峰峰矿区彭楠焦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彭楠焦化)的招商项目推介,资料中称该企业在“煤焦油深加工”和“煤气发电厂”两项项目中需要融资。考虑到自己在河南安阳市广东发展银行安阳支行(简称广发银行)有熟悉的人脉关系,李福增夫妇开始联系企业洽谈招商引资事项。在得到企业的回复后,李福增夫妇于2005年将广发银行相关工作人员邀请到峰峰矿区考察彭楠焦化。但是由于当时的广发银行只发放流动资金贷款,不做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加上当时彭楠焦化老厂规模较小,新厂尚在建设中,李福增夫妇第一次引荐融资并未成功。

    2006年,李福增夫妇又联系与彭楠焦化老板相识多年的老友杨增书再次跑办贷款事宜,由于有双方的好友参加,且考虑到彭楠焦化企业在当地的影响力,李福增夫妇并未与彭楠焦化签订引荐广发银行贷款的书面协议。期间,彭楠焦化和李福增夫妇多次往返于邯郸和安阳。由于这是广发银行在河南河北两省之间的跨省异地贷款,且广发银行尚未在河北省设立分行,贷款存在着许多政策上的限制和操作困难。2008年春节后,广发银行郑州分行成功将邯郸市划入该分行的管辖范围,减少了总行的审批环节。同年4月广发银行安阳支行批准了彭楠焦化有限公司3000万元贷款业务,2009年9月再次追加该公司2000万元贷款。

    在第一笔贷款到位企业后,李福增和杨增书找到企业要求兑现招商引资奖金,却遭到企业拒绝。企业表示前期的招商引资无果后,李福增夫妇便没有再参与任何引荐行为,时隔三年后企业通过另一家企业的引荐和担保,才达成了5000万元的贷款协议,李福增等人无权索要招商引资奖金。索奖无望,李福增夫妇将彭楠焦化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索赔招商引资奖金39万元。

    今年9月2日,峰峰矿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因招商引资引发的官司。法庭上双方的争辩焦点集中在“双方是否存在居间合同?原告索奖的依据是什么?原告是否引荐成功?”。法庭上,原告提供了彭楠焦化有限公司招商引资项目简介、广发银行信贷部主任与杨增书发送的短信、证人杨增书的证言、引荐贷款应得奖金计算的依据等证据。

【责任编辑:王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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