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破获首例买卖人体器官案
“肾贩子”非法获利10万元

    牛城晚报讯(记者高亮)29岁的李强是巨鹿县一名农民。2009年4月初,因家里急需用钱,李强通过网络搜索到了一家买卖肾脏中介公司的联系电话和QQ号。对方询问了李强身体状况,承诺如果卖肾,将会得到一笔丰厚酬金。

    2009年初,在这家中介的安排下,李强住进了北京某三甲医院。手术前,中介帮助李强伪造与患者系亲属关系的证明。最终,李强的一个健康的肾脏被切走,如愿得到了18万元钱。

    这次卖肾的经历,使李强了解了买卖器官的流程,他开始琢磨起这个行业的“门道”。2009年12月,他开始从网上发布“肾源买卖信息”,在全国范围内招募“供体”,并先后介绍20余人进行肾脏买卖,非法获利10万余元,为30名“供体”建立了体检档案。

    12万元的肾价

    “供体”仅得4万元

    杨光,男,21岁,四川苍溪县人,李强招募众多“供体”的一员。今年5月份,通过网络杨光结识了李强。今年6月初,在李强的安排下,杨光前往郑州卖掉了自己的一个肾脏。

    出院时,杨光拿到了4万元酬金,而他并不知道,刘龙为肾脏支付的却是12万元。除去李强抽得提成2.9万元,其余部分全部由郑州一名“肾贩子”获得。

    今年7月份,杨光和另外3名“供体”在桥东区参与一起打架案件,民警对其讯问时,发现杨光和另一嫌疑人左腹部都有明显的手术伤口。经过审查,杨光最终交待了自己卖肾的事实。至此,河北省首例“人体器官买卖”案浮出水面。

    7名“供体”

    蜗居民宅免费吃住

    8月9日,李强在东关街被民警抓获。根据李强的供述,8月10日,记者跟随民警一同来到西羊市道的一栋居民楼。在这栋民宅楼,居住了7位年轻小伙子,最大的不过25岁,最小的只有21岁,他们来这里的目的很简单——卖肾、赚钱。

    门被敲开,“我们是警察!”听到喊声,七个年轻的小伙子一时不知所措。起初,小伙子们并不承认卖肾,只是坐在一起低头抽烟。此时,记者在屋内转了一圈,正对大门的一个房里,两排6张上下铺,被褥破旧,四处还有空啤酒瓶。隔壁屋里,堆放着米、面、油和一台电脑。所有房间脏乱不堪,不时散发着酸臭味。

    十分钟后,民警在现场搜出大量的针管、试剂瓶、化验单、车票等物品,在证据面前,小伙子们最终承认在等待“买家”。

    小雨是七名“供体”中最小的一个,他向记者介绍,“供体”们每天的生活很自由,每天都是吃饭、睡觉、上网、打牌。他们所有人都去医院做过检查,查明血型、身高、体重等基本情况,看看有没有传染病。身体健康的可以留下,免费吃住,不合格的就得走人。

    “我们都是自愿的,少一个肾也能活命,我们都想挣钱。”小雨的无知让记者感到心疼。

    供需缺口

    催生“黑中介”

    肾脏买卖为何会有地下市场?本市一名内科医生告诉记者,根源在于可供移植的肾脏极其缺乏,病人常常要排很长时间才能如愿手术。

    在中国,每年有约100万患者需要肾移植,但每年全国能开展的移植手术不过约1万例。我国器官移植的供体来源主要有三种,死刑犯捐献、亲属间活体移植以及脑死亡和传统死亡之后的自愿捐献者。器官移植的供体不足是个世界性问题,在我国这个人口大国显得尤为突出。

    立法“盲点”

    亟待完善

    记者就此采访河北领航律师所田涛律师。他表示,卖肾即便是本人自愿也是非法的,按照法律规定,人体器官是严禁买卖的。“虽然《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明确禁止人体器官买卖,但刑法里并没有直接针对人体器官买卖行为的罪名,这种行为只符合非法经营罪的构成。”

    根据我国《人体器官移植管理条例》的规定,目前,在国内的移植手术中,人体器官的唯一来源是捐赠(分为有偿捐赠和无偿捐赠),而且要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医院进行,还需签订协议和在相关部门的监督下办理公证。(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孙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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