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河北邢台清河县 工商12315协助解决
燕赵都市网邢台电(通讯员聂玉燕 记者卢玉辉)8月20日,河北省邢台市12315中心电话声响起,里面传来消费者邱先生急切的声音,原来他因手机纠纷与商家谈不拢,双方竟大打出手。听到邱先生的诉说,邢台工商局12315消费者举报投诉中心立刻派出辖区工作人员前往事发地点。
经了解,邱先生于7月16日在清河县某通讯电器门市部购买了一部诺基亚手机,当时在购买时销售人员讲解其手机有上网功能,而邱先生也在购买后办理了上网业务,但在使用中邱先生发该手机没办法支持正常上网,总是断线,于是邱先生到该门市要求更换该手机。 该门市销售人员了解情况后为邱先生更换了一部同样型号的手机。
邱先生使用了几天以后该手机出现了同样的故障,由于邱先生经常使用上网功能,但上网功能没法用让邱先生十分恼火,于是邱先生来到该门市要求退货,门市负责人以手机外包装被损坏为由,坚决不为邱先生退货。双方争执逐渐升级,直至大打出手。
12315工作人员首先平复双方当事人的情绪,待双方情绪平稳后,给消费者和商家详细讲解了手机三包规定的相关规定,按照手机三包规定第二十一条“换货后,商品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由销售者在发货票背面加盖印章,注明更换日期,并提供新的三包凭证。”
邱先生的手机在换机后,新机三包重新开始,按照第十一条,“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的,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邱先生更换的新机在未出7日内又出现无法上网的性能故障,所以按照手机三包规定,邱先生可以可求商家免费为其退货。经过12315工作人员的耐心讲解,该门市退还了邱先生货款325元。
【责任编辑:刘雪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