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业发展不能“先污染再治理” “发展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挥好政府和市场两方面积极性。”省政协常委白石提出,应进一步调整公共财政结构,适当增加文化事业的投入比重,并完善相关政策,为文化产业发展创造有利的市场环境。
白石强调,文化产业发展绝不能走“先污染再治理”的路子。文化商品不仅能带来经济效益,还发挥着传播价值观、铸就社会灵魂的作用。在指导发展文化产业的过程中,应注重加强马克思主义指导,使其不背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
鼓励引导转产民营企业发展文化产业和事业
据统计,到2009年底,河北省各类民营文化企业已近32000家,且呈不断上升趋势。河北省政协常委范少明介绍,民营文化企业已成为推动全省文化事业繁荣发展的一支不可缺少的力量。民营文化产业增加值已达209.8亿元,占全省文化产业半壁江山。“在当前全省调整产业结构,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大背景下,有一批资源型、污染重的企业面临转产。企业转向何处,资金投向何处?”范少明认为,应制定优惠政策,放宽市场准入门槛,鼓励引导这些企业转向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对我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将起到积极作用。
以更有力的政策支持体系推动文化体制改革
省政协委员郭金平提出,我省面对新的发展阶段和发展形势,首先要树立清醒的文化意识,并在此基础上实现新的文化自觉。
他建议省委、省政府协调财政、税收、土地等部门,进一步完善各项配套政策和措施,形成更加有力的政策支持体系。对党报新闻网站、数字广播影视、网络传输、动漫游戏等文化创新型企业、文化高新技术企业或高新技术项目,以及对传统报业等实施“数字化引领、结构化升级”改造工程,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并实行相应的税收减免等政策。
把京津冀建成文化产业区域协调发展示范区
省政协常委刘进昌提出,随着京津冀经济一体化步伐的加快,三地文化产业有着巨大的发展和合作潜力。
他建议,应积极促成三地联手整合文化资源,以资本为手段统筹跨区域、依存度高的文化产业项目的投资与开发,以市场化手段促进文化资源的优化配置,鼓励组建跨区域经营的现代文化企业,将京津冀地区打造成中国文化产业区域协调发展的示范区。(河北日报记者 薛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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