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廊坊城区学生参保开始 待遇更优

    学生儿童每人每年交75元最高可享15万元医疗保障额

    记者10月29日在河北省廊坊市城区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会议上获悉,2011年度城区学校学生参保工作已开始。今年,各级政府对每位参保学生儿童的补助由110元提高到120元,学生儿童每人每年只需缴纳参保费75元(其中重度残疾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学生儿童仅需缴纳25元),每年就可享受到最高达15万元的医疗保障额。

    记者从市医保中心了解到, 2011年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待遇更加优厚,在校学生(包括在校的中小学生及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大学学生)比去年多缴纳25元,即可享受到大额补充医疗保险。

    按基本医疗保险的结算年度计算,参保人的医疗费超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部分,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70%,个人自付30%,每人每年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为7万元。

    由此,在校学生缴费75元,就可享受住院统筹医疗、门诊大病医疗、住院大额补充医疗、门诊意外统筹医疗和意外死亡补充保险五项共计15万元的医疗保障额。

    另外,2011年我市还推出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办法,在定点医院门诊看病也可享受报销。

    在校学生享受意外伤害门诊统筹,在原有缴费基础上不需要再额外缴费,即可直接享受待遇。在校学生因意外伤害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对该次治疗在50元以上部分,报销80%。其中门诊治疗期间发生的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医用材料费用,报销50%。每年最高支付4000元。在参保期间因非疾病原因身故的,支付10000元抚恤金。

    据了解,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08年10月正式启动。2010年,市区58所学校22416名中小学生参加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目前,2011年度廊坊市城区学校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正在进行,由各学校为在校学生统一办理参保手续。低保家庭的学生和重度残疾学生,按照医保政策携带有关证件,可直接到市医保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参保、续保工作持续到11月底。

【责任编辑:刘雪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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