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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决定发放临时价格补贴
城乡低保户、大中专院校在校生等每人每月补贴15元

2010-11-24 02:31:16 来源:河北新闻网

    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报记者刘彬、宗苗淼)昨日,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定物价工作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从10个方面采取有力措施,稳定市场价格,保障市场供应。我省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保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同日启动。

    ■近期发放临时价格补贴

    从11月起至2011年春节的4个月时间里,对全省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按每人每月15元发放临时价格补贴。具体发放时间及形式由民政、教育、财政等部门上报决定,并于近期发放。

    根据省物价局提出的意见,省政府在昨日启动了全省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保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

    ■每个蔬菜示范县补1500万

    通知提出,扩大蔬菜种植面积,加大蔬菜种植补贴,蔬菜示范县由15个增加到24个,面积由486万亩增加到562万亩,每个示范县补贴1500万元。通过建网络、创品牌、进城镇、上超市,保证全省和京津市场蔬菜供应。

    省财政列支1亿元扶持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畅通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所有收费公路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征通行费;对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混装其他农产品的数量在20%以内、超载幅度在30%以内的,比照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执行;将马铃薯、甘薯、鲜玉米、鲜花生列入绿色通道品种目录。

    ■适时适量投放生活必需品

    制订越冬粮食、食用油、蔬菜应急保障预案,建立以粮油、肉、蛋、蔬菜为主的生活必需品应急储备。加强应急投放体系建设,适时适量投放,保证市场供应。

    省财政列支1亿元建立价格风险调节基金,必要时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产品市场价格进行干预,防止价格异常波动,增强价格调控监管能力。

    通知还要求,落实扶持农业生产的各项措施,完善农业生产资料储备制度等。建立价格异常波动紧急报告制度、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制度,打击恶意囤积、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做好煤电油气运协调工作,增加成品油特别是柴油供应,确保生活必需品运输用油。

【责任编辑:李瑾】 河北省决定发放临时价格补贴
城乡低保户、大中专院校在校生等每人每月补贴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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