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运站老板把货物“托”回自己家(图)

    ■半车货物被据为己有

    原来,经营“鹏远”托运站的老板叫郭飞,今年31岁,是邢台新河人。他经营设在正太大酒店停车场内的“鹏远”托运站,负责石家庄市至保定涞源县的托运业务。

    苑和伟在涞源也经营一个托运站,负责接收“鹏远”的货物,运费、利润两家平摊。

    今年3月份,石家庄高薪区警方把在网上追逃的郭飞捉拿归案,并交由石家庄铁路公安处处理。3月31日,郭飞被石家庄铁路公安处刑事拘留。

    据郭飞交代,7月30日晚,来石家庄的苑和伟和他一起喝酒时说,这条线的托运不好干,快干不下去了,想退出。郭飞当时很冲动,于是心头一热,就有了想法——— 当天装好的满满一车以及另外半车货物并没有同时发往涞源,一整车货物去了涞源,另半车货物则在郭飞的授意下,运到了北二环后卸在了路边。随后这半车货被辗转送到郭飞的老家,然后由不知情的亲朋开始卖货。

    ■此行为涉嫌合同诈骗

    到郭飞归案时,货物里的电视机以及一些卫生洁具已经被售出不少。15名托运货物的顾客出具的发票等证明显示这半车货物价值人民币14万多元,警方追回了其中6万多元货物。

    法庭上,郭飞承认自己是一时糊涂做了蠢事,愿意承担责任,接受惩罚。

    庭审中,出庭公诉的石家庄铁路检察院认为,郭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承运合同并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后逃匿,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四款之规定,应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建议在5到8年间对其处以公正的刑罚。

    案件将择日宣判。

    ■托运货物要找正规托运站

    昨日,记者看到“鹏远”托运站出具给受害人的托运凭证是一张黑色的表格,上面除了有托运协议的条款和工作人员签名外,连个单位公章都没有。

    办案检察官介绍,这个托运站是个黑托运站,无工商等部门的任何手续,就是在正太的停车场内支了个简易帐篷,经营1年多了。“托运这么贵重的物品,怎么不找个正规的托运站?”办案人员也满怀疑问,而小梁等15位受害人则表示,小托运站收费便宜,保价金额也低。

    在此也提醒人们,托运货物要找有正规资质的托运站,否则货物被变卖、人去房空、找不到经营者的情况都有可能发生,一旦出现问题,则很难追回损失。

 

【责任编辑:李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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