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郭伟)国家于2007年起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2011年,首批免费师范生将走出校门奔赴各地中小学任教,其中将包括来自河北省的百余名免费师范生。省教育厅11月26日公布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就免费师范生聘用计划及编制安排等作出部署。
编制问题优先解决
“我省会将免费师范生优先安排在有空编的中小学,可以利用自然减员空出编制指标安排免费师范毕业生,必要时可由省级机构编制部门设立周转编制,教育部门会同人社部门根据编制安排相应的就业聘用计划,确保每位免费师范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有岗有编。”据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介绍,省教育厅将会同省编办在核定的中小学教师编制总额内,制定接收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编制计划,会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编制限额内制定下达接收免费师范毕业生聘用计划。
就业途径有三种
“免费师范毕业生在省内中小学就业,可不参加当地组织的教师招聘考试。”据介绍,免费师范毕业生主要通过以下三个途径就业:可在河北省范围内有空余编制的设区市、县(市、区)所属中小学自行择业,达成就业意向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毕业时由培养学校根据《就业协议书》将其档案、户口和《就业报到证》直接迁至用人单位;每年寒假期间,由省教育厅组织免费师范毕业生专场双选会,免费师范毕业生可与有空余编制的设区市、县(市、区)所属中小学进行双向选择,达成就业意向的,签订《就业协议书》,由培养学校将其档案、户口和《就业报到证》迁至用人单位;免费师范毕业生经双向选择仍未达成就业意向的,由培养学校将其档案、户口和《就业报到证》迁至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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