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还包括高层建筑、地下工程、施工场所;通信、供水、供电、供油、供气等事关国计民生的要害单位;城乡接合部、城中村、“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重大火灾隐患单位、重大危险源及举办各种庆祝活动、大型活动的场所。
重要举措
危险场所吸烟可能被拘留
据透露,在此次专项行动中,各地将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各项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依法严惩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对每个单位和场所,都将做到“六个必查”:即单位、业主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情况必查;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必查;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情况必查;消防预案和疏散自救逃生演练情况必查;施工场所防火措施、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情况必查;火灾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必查。
对各类消防违法行为,将坚决做到“十个必须”:
——依法应经消防审核验收的建筑工程,未经审核验收合格擅自施工、投入使用,或经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查抽查不合格的,必须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
——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必须责令停产停业,工商、文化等部门要撤销、暂扣相应行政许可证书,坚决予以关停。
——人员密集场所营业期间堵塞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或者在门窗上设置铁栅栏等影响逃生疏散和灭火救援障碍物拒不改正的,必须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必须责令停产停业。
——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或燃放烟花爆竹、施放孔明灯的,必须对直接负责的责任人员予以行政拘留。
【责任编辑:王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