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明年起困难高校毕业生可领失业补助

    记者22日从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明年元月份起,本市2010年应届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可申请失业补助金了。

    领取期限最长6个月

    户籍为邢台市区,经有关部门认定为困难家庭,至2010年12月底未就业并进行失业登记的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均可申领。

    失业补助发放时间是2011年1月底-6月底,共计6个月。每月的1-10日为申领登记时间,补助金标准为本市最低失业金标准的90%。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持相关证件,届时可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层失业处申请,符合条件才能领取,联系电话3690191。

    七类情况

    可认定为困难家庭

    持《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须提供《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

    父母双方失业的。指生源地为城镇家庭,其父母均处于失业状态的登记失业人员。须提供父母双方《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家庭的。须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符合以上3款的,持相关证件(证明),不再履行调查、审核程序,由县(市、区)民政部门直接认定为困难家庭。

    单亲家庭,无稳定经济来源生活困难的。须提供父或母婚姻状态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遭遇自然灾害导致家庭不能维持正常生活的。须出具村或居委会相关证明。

    家有重症病人,或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家有重症病人的,须出具医疗卫生机构证明、病案资料等;丧失劳动能力的,须出具鉴定证明等。

    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系指经民政部门认定为低收入的城、乡家庭,须提供其低收入家庭证明。

    符合以上4款的,须由本人向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提出困难家庭认定申请。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受理高校毕业生困难家庭申请后,及时委托居委会(村委会)对申请对象进行走访调查(调查员须2人以上),了解家庭情况,核实家庭收入。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提出审核意见,报县(市、区)民政部门认定。(记者侯东杰 通讯员李伟)

【责任编辑:孙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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