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提到,2009年8月至8月底,由各镇办组织人员对未自行关停取缔的板材企业强制关停并拆除锅炉。拆除锅炉标准为:烟囱落地,锅炉移位,消除燃料。9月至9月底整改验收,由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各镇办关停、拆除锅炉的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未达到验收标准,各镇办负责整改,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督察。
2010年6月,记者曾对此给与报道,“行走在板材工业园内,烟囱依旧遍地,浓烟照常冒起。小锅炉的顽强存在,一方面使得配合环保政策而兴起的供热站难以为继,另一方面,空气质量与安全隐患时刻威胁着附近生活的居民。”半年过后,情况看起来并不乐观。
2011年1月3日下午,当地板厂一负责人告诉记者,锅炉爆炸一方面是质量有问题,验收部门走过场;另一方面则属于操作不当,“司炉工没有相应执照”。在其看来,虽然上面多有政策已经取缔小锅炉,但小锅炉依旧散布于各个厂区内。
当日下午,邢台市质监局特检科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该区域的小锅炉的治理,因为集中统一供气的实现,之前几年已经从环保和节能角度给与取缔,所以它的存在一方面属于私自经营,另一方面或许是供气不达标。但不管怎样,“我们尽快责成相关人员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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