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李波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1年1月17日石家庄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石家庄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李波提出的因工作岗位变动辞去石家庄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石家庄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