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石家庄外派劳务市场,石家庄市商务局会同市外办、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建立对外劳务合作不良信用记录收集和发布联合工作小组,并定期向社会发布石家庄对外劳务合作不良信用记录。
23日,市商务局等四部门联合转发省商务厅、省外办、省公安厅、省工商局关于印送〔对外劳务合作不良信用记录试行办法〕的函》,要求各县(市)区有关部门,遵照执行并结合本地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据了解,石家庄对外劳务合作不良信用记录收集和发布联合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通知明确,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明确领导组织机构,指导商务、外事、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建立本地区对外劳务合作不良记录收集和发布机制,及时收集不良信息,并通过政府网站、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各县(市)、区商务局于每月20日前,将信息内容和发布单位等信息报市商务局。
通知要求,相关部门要建立对外劳务合作不良记录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并根据职责分工,对本地区对外劳务合作有不良记录的企业、中介机构和自然人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记者刘宝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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