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报记者尹书月)2月21日本报25版刊发题为《136元压岁钱 5年后“缩水”20元?》的报道后,中国工商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闻讯立即介入事件调查,现已查明事发原委,并就此事进行了详细说明。
中国工商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办公室在致本报的《情况说明》中称,经调查,储户权老先生的家人于2月19日上午来到工行裕西支行办理销户业务,其所持活期存折内余额为135.20元,结果柜台营业员计算利息后,和本金一同交给储户116元,储户当即对此表示质疑。
据工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称,经人民银行批准,该行自2006年6月21日起开始征收小额账户管理费,主要是针对300元以下小额账户按每月一元的标准收取小额账户管理费。
针对权老先生及其家人“存款应该越存越多,怎么反倒越存越少”的质疑,当事银行解释:储户2008年12月19日在工行裕西支行(当时名称为“工行裕西储蓄所”)支取活期账户内4300元现金,支取后账户余额135.20元。由于账户内余额小于300元,自2009年1月至2010年12月21日银行收取小额账户管理费24元整(共24个月,日均存款余额小于300元,每月收取小额账户管理费1元,按季扣取)。在此期间,客户账户共产生利息4.89元,国家收取利息税0.04元(利息税为2008年9月22日至2008年12月21日产生的利息,之后产生的利息未收利息税)。
记者再次与储户权老先生取得联系。权老先生说,工行裕西支行负责人事后已经与他取得联系,详细解释了扣款原因,他现已对此“表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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