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四建磊)从迁西县民政局获悉,近日,迁西县下发通知,决定自2011年1月1日起,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这是该县自2002年全面建立低保制度以来第六次低保提标,全县将有1.4万名困难群众从这一惠民政策中受益。
据了解,这次城镇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310元提高到363元,月增17.1%;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1540元提高到1900元,年增23.4%。目前,全县共有农村低保对象5713户11136人,城镇低保对象1473户2656人,城乡低保金全部按照新标准发放。2011年1、2月份应补发的城镇低保金,按3月份低保人数每人补发106元,第一季度应补发的农村低保金,按第二季度低保人数每人补发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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