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报记者郭晓峰实习生张明昊)3月17日,记者从在省公安厅召开的全省推进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省文明办已经将“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实施成效,纳入到今年“全省文明城市”的测评内容,作为推荐参评“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条件,省“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推进委员会将组织开展全省“无违法无事故文明交通示范单位”评比活动,同时集中通报一批交通违法集中的单位。
会议指出,今年,省“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推进委员会将组织开展全省“无违法无事故文明交通示范单位”评比活动,同时集中通报一批交通违法集中的单位,结果在主流媒体予以公示。各级公安交管部门要广辟警民沟通渠道,利用对外互联网站、微博、QQ等新兴媒介,接受群众建言献策、意见投诉,鼓励群众以主人翁意识参与交通管理,并且,以群众的满意度衡量实施工作的成效;要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开设曝光台,鼓励群众拍摄、寄送不文明交通行为图片、视频,营造人人谴责不文明交通行为的浓厚氛围。
会议要求,争取在6月底前,每个市创建一个“文明交通示范县(区)”,召开一次现场会、观摩会。年底前,各设区市要争取至少有一个创新项目在全国叫响;各县(市、区)争取至少有一个创新项目在全省叫响;一半以上县(市、区)要达到“文明交通示范县(区)”标准。此外,省文明办将主导举办“金牌驾驶人”评比活动,各地要积极配合,积极参与,通过评比表彰,激发驾驶人文明行车的责任感和荣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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