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报冀东版记者栾云鹏)昨日开始,秦市将对全市行政区域的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用人单位2010年度劳动保障进行书面审查,以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据悉,此次审查将按照就近、高效、便民的原则进行,重点审查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办理录用备案手续、建立职工名册,劳动合同订立、履行,社会保险登记、申报和缴费,工资支付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职工带薪年休假执行,依法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等方面情况。要求用人单位依法提交有关资料,对不按要求报送书面材料,拒不参加书面审查的用人单位,将按照有关规定处以5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将其列为加强日常巡查重点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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