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人喝酒遭拒 砍人获刑两年

    河北青年报讯(记者李媛 通讯员李亚 康福路)曾服刑两年的高虎(化名)又惹事了,他因酒后伤人,以寻衅滋事罪再次被判刑两年。

    2010年5月14日晚上,高虎为了消遣,约了几个朋友到石市某酒吧喝酒、蹦迪。几杯酒下肚,喝多了的高虎想找点“刺激”。

    随后,他走到邻桌与一男子路某搭讪,并以“交个朋友”为由,强行要求路某喝完他递上的一杯酒。

    路某拒绝后,二人发生争执。在酒吧保安劝说后,高虎等人离开酒吧。但走到酒吧门口时,高虎仍怒气难消,再次与路某发生口角并持刀将路某的女朋友砍成轻伤。

    石市桥东区检察院以高虎涉嫌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法院审理认为,高虎曾因犯协助组织卖淫罪被判有期徒刑,五年内又犯寻衅滋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赵耀光】
  • 河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 法律顾问:河北球衡律师事务所 段贵珍 杨建国
  • www.hebnews.cn copyright© 2000 - 2012
  • 新闻热线:0311-67562054 广告热线:0311-67562966 新闻投诉:0311-67562994
  • 冀ICP证030017号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06002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冀)字第101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3116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