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青年报讯(记者李媛 通讯员李亚 康福路)曾服刑两年的高虎(化名)又惹事了,他因酒后伤人,以寻衅滋事罪再次被判刑两年。
2010年5月14日晚上,高虎为了消遣,约了几个朋友到石市某酒吧喝酒、蹦迪。几杯酒下肚,喝多了的高虎想找点“刺激”。
随后,他走到邻桌与一男子路某搭讪,并以“交个朋友”为由,强行要求路某喝完他递上的一杯酒。
路某拒绝后,二人发生争执。在酒吧保安劝说后,高虎等人离开酒吧。但走到酒吧门口时,高虎仍怒气难消,再次与路某发生口角并持刀将路某的女朋友砍成轻伤。
石市桥东区检察院以高虎涉嫌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法院审理认为,高虎曾因犯协助组织卖淫罪被判有期徒刑,五年内又犯寻衅滋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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