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闹市区公开贩卖管制刀具
河北新闻网
2011-04-09 09:41
来源:燕赵都市网
责任编辑:赵耀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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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驻邢台记者 张会武 通讯员 张艳平 文

    “在邢台市泉北东大街与南二环交叉口,很多人携带匕首、砍刀、电棍、蒙古棍刀等各类管制刀具,公开叫卖。看到有警车路过就马上把这些刀具收起来,警察一走他们马上又继续叫卖。”4月8日上午,记者接到邢台市民反映有人在闹市区公开叫卖管制刀具,希望有关部门能对此现象进行治理。

    当日上午10时,记者赶到市民所说的地点,自该处放眼向北望去,发现有很多年轻人身两三个大包,同时手里还拿着匕首等刀具,正在向路过的行人叫卖。记者以购买者随的身份随即上前与其中一摊贩攀谈,询问这些刀具从何而来,他说是“从家乡带来的”,价格有80元、60元、30元不等。当记者问为何要卖这些管制刀具时,那摊贩则很不高兴的回答说:“你家的菜刀也是刀,难道也是管制刀具吗?”攀谈中记者注意到这些刀具个个都很亮,并配有刀套,大一点的砍刀足有40多厘米长。

    随后记者以价格过高为由拒绝购买。沿着南二环向北走,再次发现一名背包贩卖管制刀具的人员。看到记者从其身边走过,他便上前拉住记者拿出随身携带的刀具冲记者介绍起来,期间很多开车经过此地的司机也纷纷下车过来购买他所携带的管制刀具。

    10时20分,一辆“110”警车忽然从北边开过,记者发现,见到警车这些人显然很是惊慌失措,迅速将拿在手上的刀具往随身携带的包里塞。可警车并未在此停车而是顺势开了过去,当得知只是“虚惊一场”时他们立即又把刀具从包中拿出,重新“开张”。

    截至当天上午11时,记者发现买这些刀具的都是年轻人。一位经过此地的中年男士对记者说,这些管制刀具流入社会,很容易成为治安隐患。他希望有关部门“好好管管”。

    记者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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