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到2015年,计划完成1万个行政村新民居建设改造任务,让更多农民住进新民居。
河北省新民居建设的现状如何?“十二五”期间,如何保证农民“住得进”,又能“住得好”?
【现状调查】
走进曲周县白寨村,映入眼帘的是宽阔的街道、崭新的路灯和错落有致的民居。邯郸中道实业公司通过与该村共建,走出了一条帮助村里建设新民居、自己发展特色产业的共赢之路。
中道公司先期投资1亿多元,在白寨村启动新民居建设,共建设113套二层别墅和6栋多层单元楼172套。村民购置新房按成本价计算,与旧宅房屋评估作价相抵,多退少补。通过新民居建设和废弃砖瓦窑整理,腾挪出180亩土地,村集体出租给中道公司使用,建设总投资20亿元的中法现代复合优良环保养猪示范基地,该项目被邯郸市确定为“一号富民工程”。
“通过新民居建设,促进了产业发展,增加了集体收入和农民务工收入,实现了村集体、村民和公司三赢。”中道公司董事长王孟堂看着日新月异的建设进度,高兴地对记者说。
推进农村新民居建设,是河北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中央精神,着眼河北实际,确定的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农村改革发展的十项重点工作之一,也是推进统筹城乡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
在工作推进中,全省各地把新民居建设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和重要抓手,从本地实际出发,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因地制宜,规范运作,初步探索出一条具有河北特色的新农村建设之路。
截至目前,2009年确定的1000个示范村已有近80%的村基本完成新民居建设与改造任务;2010年确定的2000个示范村,已全部完成村庄规划并开工建设,1604个村有了明显进度。全省新民居建设已完成建筑面积1986.3万平方米,建成17.4万户,直接投资已达485.4亿元。
“新民居建设,使农民改变了原有的居住和生活方式,使农村多年来难以革除的污水乱流、垃圾乱倒等脏乱差现象有了根本性改变。原来散落的空心村、自然村得到综合整治,既减少了村庄占地,又增加了耕地面积,同时为产业聚集和项目发展拓展了空间。这些资金的投入,既带动了民间资本、社会资本的大量涌入,也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扩大了农村投资与消费,促进了全省经济的发展。”河北省委农工部副部长、省新民居建设办公室主任赵金平表示。
不过,在建设推进中,少数地方也出现了一些矛盾和问题。
比如,在操作层面,有的村庄主体工程建设形象良好,但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滞后,对农户入住后生活保障问题考虑不够。
在因地制宜方面,有的地方考虑实际不够,简单套用城市住宅建筑模式,缺乏乡村特色,存在“排排房”现象。
在尊重群众意愿方面,个别地方工作推进中,在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工作上还有差距,民主程序和征求群众意见的方式方法还有待改进。
“这些问题,如果不高度重视并及时解决,就会影响全省新民居建设的健康推进。下一步,我们将着力推进规范运作,促进新民居建设上水平。”赵金平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