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赵建)从省住建厅获悉,我省正在开展保障性住房项目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活动。督查时间:4月30日至5月12日,各设区市、县(市、区)自查;5月15日至25日,省住建厅进行抽查。主要检查项目规划设计情况、工程质量情况、工程生产安全情况。
据了解,各市将对各县(市、区)集中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全部进行检查,对配建的保障性住房抽查不少于60%。省住建厅重点检查采取听取工作汇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将对集中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全部进行检查,对配建的保障性住房项目抽查不少于30%。
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要求责令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和处理。对发现的事故隐患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下发停工整改通知书,责令停工整改,整改完毕经复查合格后方可施工。
凡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以及有转包和违法分包、挂靠、弄虚作假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清除出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市场。对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者有违法违规问题的工程,除依法追究相关单位责任外,还将对负有责任的执业人员依法作出相应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