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张玉彬)2010年3月27日19时许,在藁城辖区衡井线86KM+280M处,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经过民警细致排查于4月28日将肇事嫌疑人抓获归案。
3月27日19时值班民警袁全社、韩庆山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到事故现场,进行了细致的勘查及调查,魏某(女,广西人)无证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在超越刘某(女,藁城王宫人)同向行驶的电动自行车时发生追尾事故,造成双方车辆不同程度的损坏两人受伤的交通事故,伤者刘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值班民警得知刘某死亡消息后,立即向主管事故副大队长张江洪、大队教导员范军、公安局副政委李保军做了汇报。局、队领导高度重视,考虑肇事者户籍不在本地,一旦逃逸将对事故侦办带来极大不利,教导员范军指示立即对魏某进行事故询问核实证据,但魏某拒不承认事故实情。在事故现场勘查和调查证据确凿的情况下,经藁城大队研究报石家庄市交管局批准,认定魏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为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惩治交通肇事者,办案民警对魏某多次传唤,但其故意躲避拒不到案。考虑到如果肇事人返回老家,将对事故的进展带来很大的麻烦,大队决定将魏某上网追逃。在民警反复做家属工作无效的情况下,经多方了解和慎密侦查得知其藏身住所时,大队教导员范军立即联系辖区派出所,争取支持和配合,于4月28日终将魏某抓获。
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