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黄清标)近日,邢台市出台《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管理规划》,要求2012年12月31日前,全市零散烈士纪念设施都要有人管。邢台现有8个(市)县建有烈士陵园,散建烈士纪念物达296处。该市将对归属不清、无人或无资金及能力管理的碑、亭、馆、塔等小而分散的烈士纪念设施,或将其搬迁到县级及以上烈士陵园,或责成专人予以管理和进一步完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