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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委书记市长批示严查“骗购事件”

    新闻导读:沧州市检察院成立调查组介入“骗购事件”

             沧州冒名申购经适房住建局回应程序合法

             沧州市民呼吁公示廉租房申购者名单

    河北新闻网沧州电(燕赵都市报记者韩泽祥、代晴)5月10日至14日,本网对沧州市保障性住房在申购、分配、使用等环节中存在的种种乱象进行了连续报道。该组报道在社会上引发广泛关注,沧州市委书记、市长分别就“骗购事件”作出批示,要求从严、从速查清真相。沧州市公安、检察部门也已介入调查,沧州市住建局调查后决定恢复柴艳波经适房申购资格。

    5月13日,沧州市委书记郭华就本报报道作出批示:1.迅速查清事实,倘属实,严肃处理;2.无论是否属实,都要给舆论一个交待。

    当天,沧州市市长焦彦龙也作出批示:1.要认真调查,如有违法、违规,要严肃处理;2.举一反三,认真制定、完善相关程序,公开是预防腐败的最有效办法。要落实公开要求,真公开、及时公开。

    5月14日,沧州市住建局主管领导尹文军来到本报,就系列报道做出情况说明。尹文军说,沧州市住建局对本网报道的“柴艳波遭冒名申购经适房事件”系列报道非常重视,沧州市公安局已对冒名者进行调查取证,沧州市检察院也对在此事件中存在渎职行为的相关人员展开调查。对于本报报道的广厦家园廉租房小区停满私家车一事,民政部门已开始重新核定廉租房住户的个人收入等情况,如发现存在违规现象,住建部门将严格执行退出机制,真正保障低收入群体享受到国家的惠民政策。

    对于柴艳波事件,在公安部门查清案情之前,沧州市住建局可以为她出具名下无房产的证明,恢复其申请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及限价商品房的资格。柴艳波表示,不想申请廉租房和公租房,希望能够买到一套属于自己的住房。沧州市住建局住房保障科负责人称,目前沧州市暂无经适房和限价房的申购名额,在有房源的情况下,柴艳波可按程序逐级申报。

    沧州市住建局主管领导尹文军表示,他们将以本报舆论监督为戒,加强管理,严格执行调查、审核、把关、监督等各项环节,真正让符合条件的中低收入群体“住有所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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