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与本文无关)
事件回放:
2007年3月12日下午6时许,在许昌市禹州市神垕镇益民中西医诊所,36岁的乡村医生王军豹,用锤子将与自己相濡以沫近10年的31岁妻子冯秀敏,锤死在自家诊所里。
2007年12月27日,许昌市中院判决认定王军豹故意杀人罪名成立,判处死刑。
2009年1月,河南省高院二审维持原判,并报送最高法进行死刑复核。
2010年3月前后,最高人民法院作出不核准死刑的刑事裁定,认为原判认定的部分事实不清,并将该案发回原审法院重审。接着,河南省高院将此案发回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2010年11月28日,河南省许昌市中级法院经重审,对王军豹由死刑改判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附带民事赔偿12万余元(已支付4万元)。后,受害人家属已经以不服民事判决为由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