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

《耳朵大有福》被网站私播以后

    ■说法

    网络不是“自由港”

    □王建雷

    网络的特性是开放和自由。但是正如世界上没有绝对的自由一样,网络的自由也有自己的边界,那就是法律。网络自由不能侵犯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网民应当遵守社会公德和我国的法律法规,如果因网络自由对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侵害,不仅要承担民事法律责任,严重的还要被追究刑事法律责任。

    著作权法第48条明确规定,因网络信息侵犯著作权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案中,华北石油通信公司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非法在其网站上提供涉案作品的在线播放,侵犯了紫禁城三联影视公司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著作权的范畴),同时因信息网络传播权属于财产性权利,不具有人身权属性,华北石油通信公司仅对紫禁城三联影视公司承担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

    此案的警示意义在于,不论是单位还是公民个人在利用网络传播信息过程中,一定要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当你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作者系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律师)

相关新闻

参与留言
##rep-begin##
  • ##username##     ##commenttime##
  • ##commentcontent##
##rep-end##
  • 发表留言:已 有0 位对此新闻感兴趣的网友发表了看法 查看全部留言
  • 用户名: 密码 匿名发表
  • 如还没有帐号,请点击 注册,进入注册页面
  • 发表留言
【责任编辑:赵耀光】
  • 河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 法律顾问:河北球衡律师事务所 段贵珍 杨建国
  • www.hebnews.cn copyright© 2000 - 2012
  • 新闻热线:0311-67562054 广告热线:0311-67562966 新闻投诉:0311-67562994
  • 冀ICP备09047539号-1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06002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冀)字第101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311618号
  •  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报警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