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起,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将大幅上调。其中,一、二、三档分别提高200元,四档提高170元。调整后,石家庄市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将达1100元。
日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新标准将从7月1日起执行。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去年7月1日,我省最低工资标准大幅上调,各档月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24.6%,其中一档月最低工资标准较以往增长了150元,达900元。今年,我省再次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且调整幅度比去年还大。
调整后最低工资水平位居全国上游
依据该《通知》,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各档次分别为1100元、1040元、960元、860元,相应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11元、10.4元、9.6元、8.6元。其中,石家庄市、保定市、廊坊市、唐山市、秦皇岛市市区及郊区,涿州市、三河市等经济较发达地区均适用一档标准(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