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7月28日讯( 通讯员张怀民、刘珂 记者白增安) 邯郸市邯山区马头有线台张某与李某建筑施工合同纠纷案,诉讼长达16件之久,今年6月邯郸市中级法院判决后,张某不服,向邯郸市检察院提出抗诉,检察机关经了解双方都有和解意愿,于是积极与双方诉讼代理人配合共同进行调解,最终达成和解,并当场履行完毕。据统计,两年来邯郸市检察机关共息诉和解301件事行政申诉案件,有力地维护了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
近年来,邯郸市检察机关把矛盾纠纷化解贯穿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始终,积极探索息诉维稳工作新机制,取得了较好效果。坚持调解优先,力促当事人和解结案。多角度、全方位开展调解疏导工作,力促调解息诉,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氛围;注重释法说理,提高息诉实效。从受理、立案、审查到结案,注重与当事人沟通,做到“把法律释准确,把政策讲清楚、把道理说明白”,让胜诉者心安,让败诉者心甘;多方“借力”,增强矛盾化解实效。巧借代理人“穿针引线”作用,帮助疏通申诉人的思想疙瘩,促使双方当事人由“对立”转向“对话”,化解矛盾。主动与党委、政府有关部门沟通,共同做好申诉人的息诉服判工作。对发生在亲朋、乡邻等具有特殊关系的当事人之间的争端,争取申诉人所在单位、社区、村委的支持和配合,用道义、亲情教育感化,促使双方自愿达成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