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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出台《秦皇岛市规范城镇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若干意见》

本报讯(通迅员叶再全 记者张莹莹)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城镇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明确政府部门及企业(单位)责任,规范接收安置工作行为,加强对违规行为的处理,“八一”前夕,市政府出台了《秦皇岛市规范城镇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若干意见》。

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不断加大安置改革力度,大力推进退役士兵培训就业、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并且克服各种困难,努力坚持做好指令性计划安置,确保重点安置对象得到妥善安置,有效地维护了退役士兵合法权益。

据市退役士兵安置办主任曾庆忠介绍,《秦皇岛市规范城镇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若干意见》明确了退役士兵的接收安置单位及责任,进一步加大了对违规接收单位的处理力度,并规定对接收单位拒绝接收、不落实岗位、不落实待遇等违规行为,在市政府安置部门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后,仍不改正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编制、金融和司法等有关部门通过通报批评、停办人员调动、行政处罚、冻结(划转)银行资金、取消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的评优授奖资格等办法进行处理,确保政府退役士兵安置计划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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