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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首长是政务公开第一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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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在中央部门公开“三公”经费、红十字会“郭美美”事件、温州“7·23”动车相撞事故等一系列热点事件中,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的质疑和批评不绝于耳。

    推进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成为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问题。

    8月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一公布,即成为舆论的焦点。

    如何理解《意见》颁布实施的意义,与以往相比《意见》有哪些“亮点”,怎样确保《意见》落到实处?

    8月3日,针对上述问题,记者对有关部门和专家学者进行了采访。

    打造“阳光政府”要求重大事件发生后,政府部门不能再遮遮掩掩

    “近年来,我国频频发生影响重大的公共安全事件。不可否认,行政决策不公开、权力运行不透明等是导致这些事件的重要因素。这个文件选择这个时候颁布,是对解决现实问题的一个回应。”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说。

    党的十六大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我国政务公开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全方位推进。但是,与人民群众日益高涨的期待相比,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不少差距。

    今年以来,在中央部门公开“三公”经费、红十字会“郭美美”事件、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温州“7·23”动车相撞事故、故宫瓷器损坏事故等一系列热点事件中,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的质疑和批评不绝于耳。“抓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客观公布事件进展、政府举措、公众防范措施和调查处理结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意见》中的这一表述,十分引人关注。“重大事件发生后,一些政府部门总习惯于遮遮掩掩,这份文件的针对性和指向性很明确。同时,以两办名义发布文件,也体现了中央打造‘阳光政府’的持续决心和战略考量。”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宪法行政法研究室主任周汉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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