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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工资集体协商职工代表一线职工要超三成

    工人日报讯(记者李昱霖 通讯员司志通)针对一些企业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存在的“少数人协商”现象,河北省承德市8月8日作出决定,要求在全市各类企业普遍建立一线职工参与工资集体协商的制度,并从今年起,在评选、推荐各级星级职代会单位、各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时,申报单位必须提交一线职工参与工资集体协商的申报材料。对一线职工参与面和参与效果均达不到要求的,取消参评资格。

    今年初,承德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就工资集体协商的实效性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中发现,一部分企业工资协商流于形式,主要表现在:有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只是双方协商代表在协商,一线职工并不知情;有的企业工资集体合同文本还是制式的或者是填空式的,没有体现协商成果;有的企业职工对工资协商的满意率不高,认为没有更好地表达他们的工资诉求等等。为此,“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根据调研结果,召开由一线职工、企业经营者、工会干部参加的座谈会,经过反复论证,达成共识:从制度上启动一线职工普遍参与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在承德市日前下发的《关于建立一线职工普遍参与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暂行意见》中规定,企业职工方协商代表中一线职工所占比例应达到30%以上。职工在100人以上的企业,职工参与工资集体协商的人数要达到60%以上;职工在100人以下企业,职工参与工资集体协商人数要达到90%以上。企业中的农民工不能被“边缘化”,要一视同仁地参与工资集体协商。每个企业一线职工对工资集体协商的满意率要达到70%以上,实行上级工会代理的,一线职工满意率要达到80%以上。

    据了解,承德市确定了今后5年的企业建制工作目标:到2013年底,全市各类企业中建立一线职工参与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企业要达到60%以上,规模以上企业要达到80%以上;到2014年底,建制企业要达到70%以上,规模以上企业要达到100%;到“十二五”末,建制企业要达到95%以上。

    承德市还要求,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重大问题一线职工听证会制度。对工资分配领域职工一方协商代表和企业一方协商代表存有重大分歧时,由双方首席代表联合召集有一线职工和其他职工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参加的听证会,将意见汇总梳理后,作为协商议题,由双方协商代表进行平等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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