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农民谎称破灾强奸女大学生
河北新闻网
2011-08-15 22:25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赵耀光
【字号

本站搜索

    河北大名县检察院12日称,该县一39岁残疾农民利用封建迷信,从精神上控制女大学生邢某,并将其强奸,郭某因涉嫌强奸罪被河北省大名县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据办案人员介绍,犯罪嫌疑人郭某现年39岁,河北省大名县农民,在20多岁时因一次事故造成两眼残疾,看不清东西,以算命为生。

    被害人邢某大学毕业后在家待业,其母亲常某平时很相信迷信。2011年7月,常某带着女儿邢某来到郭某家,求算婚姻和事业。郭某对常某说:“你女儿阴气重,命短,在32岁时有一场大灾,就算死不了也活不过37岁。”常某听后非常害怕,请求郭某给女儿破灾,并先后给了郭某260元和1700元钱财。

    7月24日中午,常某和女儿邢某再次来到郭某家。郭某与邢某单独相处,并询问邢某,得知邢某有过性行为,对邢某说:“你没有结婚,但有过性行为,在阴阳上不平衡了。因为你有男女丑事,丑病得丑治,你的破灾方法就是做‘男女事’,只有你跟我做了‘男女事’,才能冲淡你身上的阴气,你可以选择也可以拒绝。”邢某得知这种破灾法,没有答应。

    不知内情的常某认为女儿不配合郭某,声称:“如果你不破灾,我就不认你这个闺女了。”善良的邢某为不想让母亲生气,选择了同意,又回到里屋。郭某借“神”的身份欺骗邢某,使邢某从精神上被控制,无法反抗,将邢某强奸。

    办案人员分析,本案中郭某的行为之所以构成强奸罪,是因为郭某利用“封建迷信”,借助“神”的身份,从精神上控制受害人,使受害人虽有反抗能力,但从心里和精神上无法反抗,从而违背了妇女的意志,故构成强奸罪。(马继前、曹现革、程河)

留言
##rep-begin##
  • ##username##     ##commenttime##
  • ##commentcontent##
##rep-end##
  • 发表留言:查看全部留言
  • 用户名: 密码 匿名发表
  • 如还没有帐号,请点击 注册,进入注册页面
频道精选
精彩视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