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李士超、马朝丽)一名大盗经常利用租房人员外出之机,伺机实施盗窃,盗得物品后,便迅速更换住处后再次进行作案,近日此人终被省会裕华警方在巡逻中查获落网。
8月1 6日2 0时许,建通中队三名民警在辖区内巡逻,当行至石栾路与汇通路交叉口时,发现一名男子抱着一个笔记本电脑在站着路边等候并四处张望。巡逻民警下车依法对其进行盘查,该男子见到民警后神情慌张,当询问到笔记本电脑的特征时,该男子只说笔记本电脑是黑色,其他例如品牌型号等特征却讲不清,民警又进一步从其携带的背包内发现了另一个人赵某的身份证。随后,民警迅速设法与赵某取得联系,在说明情况后,赵某在电话中称自己刚刚被盗了一部笔记本电脑以及背包等物品,而且刚才到建通派出所准备报案。
民警迅速将嫌疑男子带回了中队,经过审讯,犯罪嫌疑人周某(22岁,河南西华县人)很快交代了盗窃笔记本电脑等物品的犯罪事实。据其交代,因为和父母吵架了,所以独自一人来到了石家庄,在南栗村里租了一间屋做为住处,想找份工作可是没有找到,又没有其他经济来源。16日19时许其趁临屋没有人,便用木板敲开门锁的锁鼻,将屋内小桌上的一台笔记本电脑以及床上的背包偷走,随后便来到了汇通路红楼商场附近寻找买主,恰好被建通刑警中队巡逻民警查获。
随后民警对报案人赵某进行了询问核实,被盗的电脑等物品确系赵某所有。通过赵某讲述民警了解到,嫌疑人周某其实是在16日才住进该处的,当天下午嫌疑人曾主动进入赵某的房间聊天,看到了赵某屋内的笔记本电脑,而且通过聊天赵某就感觉到周某这个人不地道。
了解情况后,民警敏感地发现,事情可能不像嫌疑人交代的那么简单,从其作案经过来看,不像是第一次作案。随即民警再次展开了讯问,本心存侥幸心理的嫌疑人周某在无法自圆其说之后,只好说出了“实话”,原来其在8月5日便到了石家庄,在南栗村租了一间房屋,趁着临屋人不在,撬开了房门,偷走了包内的400元现金,随后因为紧张就迅速逃走了。随后他就又换了租房处,又采用同样的方法盗窃临屋的一部笔记本电脑,随后以650元的价格卖给了一个过路人。16日是其第三次换房实施盗窃,最终落入了法网。随后民警迅速对其交代的两起案件进行核实,很快就联系到了第一起案件中的被盗人,经过询问其确实丢了400元现金,当时包内还有一部iphone4手机不知为什么没有被盗。经询问嫌疑人周某,其称因为不认识是什么型号,以为不值钱就没有拿。目前,警方正在第二起案件的失主进行查找核实。
在此,裕华警方提醒广大群众特别是租房人员,要切实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及时加固门窗,更换防盗性能好的锁具,屋内尽量不要放置贵重物品,遇有被盗情况发生后,一定要及时报警,以便警方及时有效打击犯罪,挽回经济损失。同时提醒广大群众不要购买来历不明的物品,以免因购买赃物而违反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