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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扶贫定点医院就医可减免70%床位费

按照规定,民政部门负责实施最低生活保障,除及时调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临时价格补贴外,对困难家庭就医时产生的费用,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补偿后,对医保目录内的剩余费用按百分之五十的比例给予救助;困难家庭因自然灾害或子女上学等原因造成临时特殊困难的,给予一次性或临时性的生活补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提供就业岗位,帮助困难家庭实现就业。困难家庭毕业生就业时,凡符合报考条件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时免除报名考务费;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大学生,经审定合格且专业对口的,用人单位在有编制的情况下,优先接收;各机关事业单位、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在设置公共设施维护、社区保安、保洁等公益性岗位时,应留出百分之三十的岗位安排困难家庭人员。卫生部门负责困难家庭患者就医费用减免:在扶贫定点医院就医的免收挂号费,减免百分之五十的治疗费(不含材料费),减免百分之七十的床位费,免除检验费和院内专家会诊费;在公立医院就医的,在享受扶贫定点医院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免除门诊诊疗费、门诊注射费、门(急)诊留观诊查费和门诊输液费,减免百分之五十的检查费,住院治疗时免除床位费;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困难家庭人员,扶贫定点医院和公立医院对其采用医保目录内的药品所产生的费用按百分之五予以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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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困难家庭是指已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但仍需要其他方面救助的城区低保家庭,包括有劳动能力未就业的人员、待就业的大中专毕业、正在接受学校教育的学生、患病和残疾需就医的人员。

【责任编辑:殷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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