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王玉亮 通讯员相鹏涛、王晓娜)近日,省交通运输厅着眼于建立行业文明服务长效机制,出台八项行业文明服务规范。
八项规范分别为:《高速公路服务区文明服务规范》、《公路收费站文明服务规范》、《汽车客运站文明服务规范》、《长途客车文明服务规范》、《城市公共交通汽车文明服务规范》、《出租汽车文明服务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服务窗口文明服务规范》和《交通运输行政机关文明服务规范》。《汽车客运站文明服务规范》要求,一级汽车客运站设立郭娜班式服务班组(不少于5人),二级汽车客运站设立咨询服务台,使用普通话或英语,热情解答旅客问询,提供简易救急药品、针线、宣传资料等。一级客运站及有条件的二级客运站应设置老、弱、病、残、孕等重点旅客候车区。《长途客车文明服务规范》要求,发车前,当旅客将较大行包准备放入行李舱时,司乘人员要逐件贴放行包标识签。车辆驶出汽车站后,乘务员要用标准服务用语向旅客致欢迎词,并提醒和帮助旅客系好安全带,放好车座扶手。《城市公共交通汽车文明服务规范》提出,空调公交车车厢两侧应当设紧急情况下供乘客逃生和救援的可移动开启侧窗及应急窗。车辆空调设施设备发生故障不能正常使用的,应当及时修复;空调设施未修复的车辆不得继续运营。《交通运输行政服务窗口文明服务规范》要求,办理业务服务对象优先,即办理业务时如有电话打来,必须办完业务后再接电话,私人电话不超过2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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