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日报讯(李杰)随着各学校开学,即日起,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学生在校期间饮食安全。
按照整治要求,沧州市将重点围绕八个方面进行检查:学校食堂是否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是否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环境卫生是否整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有效、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清洗消毒是否到位、加工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是否存在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活动中,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对辖区各类学校食堂进行全面排查,尤其是加强对农村学校食堂和承包食堂的检查力度。对于食堂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将加大处罚力度;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严惩。
据介绍,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还将加强对学校食堂有关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督促学校切实承担餐饮服务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不留盲点、不留死角。同时,我市还将在高等院校、中小学和托幼机构中分别创建一批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