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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基层·问落实】免费停车:令虽出,“免”受阻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薛惠娟、张淑会)“在医院、学校、机关及各类公共服务窗口单位停放车辆,不许收费;在公路和城市的道路、便道停放机动车,不许收费……”9月2日,省政府纠风办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2009年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公布取消取缔停收和规范管理收费项目的通知》的规定,规范停车收费行为。“禁收令”执行得如何?9月5日至6日,记者在省会进行了调查走访。

    镜头一:省会大部分医院仍在继续收停车费

    9月5日下午4时许,记者在省儿童医院看完病后,开车准备离开,却被门口的升降杆落下拦住了,工作人员要求交回停车卡,并交2元停车费。

    记者拿出刊登省政府纠风办紧急通知的报纸给工作人员看,并表示不交停车费。

    “这个通知我们知道,但2009年就发过文,一直没有执行呀。”一名正在值班的中年男子看了一眼报纸说,医院停车场是经过运管、物价、工商等部门审批的,是正规的停车场,开具正规发票。

    不交停车费,工作人员就不升杆放行。

    记者看到,在医院出口的收费亭上挂有一个牌子,上面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以及“营业执照”,同时还标有“石家庄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市物价局[2003]72号),两小时内2元,超过两小时4元等字样。

    进门拿卡,出门交费。两天来,记者走访了省会多家医院发现,虽然这次的“禁收令”已发出几天了,但大部分医院依然没有落实相关规定,停车收费仍在继续。在某些医院,记者出示报纸相关报道后,工作人员表示“不知道”,并称停车收费是为了方便管理。

    然而,9月5日下午记者在市人民医院欣喜地发现,从当天起,这里停车管理有了新规——前来就医、住院人员的车辆持当日有效凭证,如当日就诊病历、收费凭证等,免费停车。

    镜头二:银行等公共服务窗口停车费照收不误

    “这边停,左打,回轮,停,好……”9月6日上午10时30分左右,在位于裕华路与育才街交叉口附近的一家银行门口,一名身穿制服、佩戴“和顺泊车”字样标志的男子,很有经验地指挥着记者将汽车停入车位。

    走进银行的营业大厅内,记者向一名保安咨询:到银行办业务,是否还要交停车费。“当然收了,这停车场不是银行的,归金领大厦的物业管。”保安的回答十分直接干脆。

    约20分钟后,记者办完业务离开时,制服男子要求交纳2元停车费。

    随后记者来到位于西大街的一家银行门前。“交一下停车费。”还没等车子停稳,一名身穿蓝色制服的男子就上前来收取停车费。

    当记者向收费人员提出:“报纸上说,公共服务窗口单位停放车辆,不许收费,有这事儿吗?”这时收费男子立即警觉起来,不再理会走开了。

    公共服务窗口单位和广大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一些群众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窗口单位应率先落实停车不收费的规定,才能更好地服务群众、方便群众。两天来,记者却在省会多家银行看到,门前都划有停车位,且有专人负责收费,可见省政府相关规定并未得到落实。

    镜头三:不少路段路边基本上都划有收费停车场

    9月6日12时30分左右,记者开车沿富强大街向南走,短短几百米的路程,就发现了至少3个竖着“P”标志的便道停车场。过了槐中路后,记者靠边准备停车时,一个便装男子指引着我们停靠在最右边的机动车道上。记者看到,这里的便道上、非机动车道上已停满了车,而且在机动车道边也停了不少车。“交费4元。”这名男子前来收费。“这里是收费停车场?收费还比别的地方贵?”记者问。“放心吧,这儿是正规的停车场。到这边吃饭的人多了,都是这么收费的。”面对我们的疑问,他还从上衣口袋里拿出收费上岗证给我们看。

    两天来,记者穿行在省会的大街小巷,发现路边的许多便道都已规划为收费停车场,一些繁华路段的非机动车道上也都设置了咪表,或有专人收费。“城市的道路、便道停放机动车,不许收费。”采访中,许多群众对省政府的相关规定十分赞同,但也提出疑问:真正免费的停车场在哪儿?

    一个好的政策,不落到实处,就只能是镜中花。

    省政府规范停车收费行为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停车难,是实打实的便民之举。从政策文件的出台,到一级级传达落实,再到被收费的升降杆拦下,这其中到底谁是中间的梗阻?促使这项政策落地生根的推手又在哪里呢?

【责任编辑:孙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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