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届、2011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报名参加就业见习
期满后见习单位须留用六成以上见习生
河北新闻网9月8日讯(河北日报记者仝静海)昨天,河北省就业服务局公布了2011年河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单位,总计550家用人单位提供就业见习岗位17353个。2010届、2011届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即日起可报名参加就业见习并与见习单位对接。详细单位和岗位可登录河北就业服务网查询,网址为 http://www.he.lm.gov.cn,报名截止日期为11月30日。
据悉,就业见习期限为一年,见习期间,高校毕业生享受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补助,见习单位须为见习高校毕业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期满,企业见习单位必须有60%以上的留用比例。见习期间或见习期满被企业见习单位聘用的,除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及时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参加社会保险之外,见习单位还要为见习人员补办见习期间(最长12个月)的养老保险,补缴养老保险费,补缴见习期间养老保险费免收滞纳金。此外,在企业、事业单位及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参加见习的,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工作岗位时,见习期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并计算连续工作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