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日报讯 (记者谢颖颖)记者日前从市发改委口岸办获悉,黄骅港口岸综合港区扩大对外开放申报工作取得新进展:在完成大量前期工作基础上,省政府已于近日正式向国务院申请黄骅港口岸综合港区扩大对外开放。
黄骅港口岸是2002年经国务院批准对外开放的一类海运口岸,开放范围是黄骅港煤炭港区。综合港区是黄骅港的重要组成部分,于2009年3月开工建设,2010年8月经国家交通部批准临时对外开放。按照《黄骅港总体规划》,综合港区将建成集矿石、杂货、集装箱、石油化工、煤炭运输等于一体的综合性大港。黄骅港直接腹地可覆盖冀中南、晋中南、鲁北、豫北、陕西、宁夏、新疆、甘肃和内蒙古等十多个省(自治区),近150万平方公里,是这些地区最便捷的出海口。
黄骅港煤炭港区自投入运营以来,为国家能源运输和地方经济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但其功能单一,缺少腹地经济发展所需相关货类的综合运输功能、临港工业功能和其他服务功能,难以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强劲和全方位的支持。随着综合港区的开发建设,黄骅港实现了由单一煤炭输出港向多功能、综合性港口的跨越。为此,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并积极协调口岸开放过程中的一些重大问题,推动黄骅港口岸综合港区扩大对外开放工作。黄骅港口岸综合港区扩大对外开放,不仅对沧州经济发展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同时通过口岸功能和环境的完善,还能够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从而提升我省沿海省份的战略地位。根据规划,到“十二五”末,黄骅港综合港区年吞吐能力将达到2亿吨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