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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扣车 250元拖车费车主自付?

    河北新闻网保定电(燕赵都市报见习记者刘浩)近日有保定市民向记者反映,由于没有带驾照和行车本被交警扣车,在提车过程中,被收取250元拖车费,市民质疑:根据2004年5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为何此规定至今仍未落实?10月20日,记者从保定交警支队秩序处获悉,今后保定范围内的交通违法车主将不再交纳停车和拖车费用。

    ■拖车费究竟谁埋单?

    10月4日14时许,保定市民王先生开车行至保定七一路时,因为出门匆忙忘带驾驶证,被交警处以罚款50元、扣1分的处罚,王先生的面包车被交警扣留。王先生从家中拿来驾照和行车本后,交警告知他停车场的位置,并写了一张“车已处理,请放行”的字条。谁知王先生前去取车时,被停车场要求交纳250元拖车费和30元停车费。

    王先生无奈交了费,但仍心存疑惑:根据2004年5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而交警相关负责人介绍,扣留王先生的车辆属于正当执法行为。河北省已经在有条件的地区进行公共停车场的试点建设,免除拖车和停车的相关费用。保定已经上报,但目前仍处于调研整顿阶段。由于没有统一的公用停车场,所以拖车和停车行为都由经营性停车场负责,他们按规定收取的拖车费和停车费与交警无关。

    ■交通违法拖车费将全免

    10月20日,记者从保定交警支队秩序处获悉,保定交警支队已接到省交管局的通知,在进一步研究后决定,免除道路交通违法和事故的拖车费和停车费。今后,保定范围内的交通违法车主将不再交纳停车和拖车费用。

    河北省交管局下发的通知中明确指出:“对交警系统违反规定依旧收取停车费用的停车场从即日起停止收费,省局将派督导组对此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而在保定市交警支队下发的文件中指出,行政执法派生的停车费用由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列入年度执法成本和财政预算。

    据保定市交警支队秩序处一位警官介绍,各大队在网上签收后,该通知已生效。交警介绍,拖车费一共分为两种:一种为交通事故产生的拖车情况,车主可自行联系拖车,如需帮助,交警可协助联系,这部分拖车费属于保险公司施救费的一部分。另一种为交通违规扣车情况,交警将就情节适当执法,对于短期扣车,证件可迅速拿到现场的车主,交警将不会进行拖车;而对于必须要进行长期扣车的情况,也不需要车主负担拖车费用,由交警支队与停车场协调免除。

    另据介绍,目前保定交警支队并无专业拖车,都是由停车场负责拖车。交警支队正在与市政部门协调,希望市政府设立专门的公共停车场,从根本上解决停车和拖车问题。

【责任编辑:孙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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