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刘清波)近日,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预算信息公开的通知》要求,今年下半年及明年,要重点做好各级政府及部门公款出国(境)费用、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公务接待费用“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支出公开工作。
通知指出,按照“谁分配、谁公开”的原则,各职能部门要主动公开预算安排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三农、保障性住房等涉及民生的重大财政专项支出的管理办法、分配因素等。
通知要求,在认真做好政府总预算、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基础上,今年要进一步推动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公开,待2010年各级财政总决算经同级人大审查批准后,要及时主动公开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进一步细化预算公开内容,预算逐步细化到“项”级科目,决算逐步细化到“款”级科目。
通知强调,预算公开工作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强,社会关注度高,要及时了解社会各界对预算信息公开,特别是对本地本部门工作的反映,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积极采纳合理化建议,不断改进工作。在公开预算信息时,要同时配发相关说明,说明要通俗易懂,以便公众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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