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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家接连被泡 协商多次无结果

    河北新闻网沧州电(燕赵都市报记者李家伟 通讯员刘鑫鹏)去年3月份才交的钥匙,住进新房后却遭遇烦心事:地下室和楼上居室先后被水泡了。沧州市阿尔卡迪亚新儒苑小区的杨女士就遇到了这样的事。今年10月31日,本报对此进行了采访。开发商有关人士表示,他们已经多次与杨女士沟通协商此事,但因为赔偿数额差距过大未能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杨女士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杨女士家住沧州市阿尔卡迪亚新儒苑小区5号楼二楼。去年9月份,她家的地下室进水了,里面存放的许多物品遭受损失。让她想不到的是,今年1月份,她楼上的居室又接连两次被水泡。杨女士说,“闯祸”的是北阳台的管子,到了冬天,这根管子一楼部分被冻住了,二楼以上住户排放洗衣机里的水就直接“冒”进了杨女士家里。为了解决此事,杨女士多次与物业、开发商协商,要求维修、赔偿,但一直没协商成。

    记者随后采访了该小区开发商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有关人士。据介绍,对于杨女士反映的问题双方多次进行过协商。对于杨女士家地下室被泡一事,开发商和物业公司从来没有推卸过责任,态度很明确:一维修,二赔偿。但是,对于杨女士家里遭水泡,这位人士说原因就相对复杂了,因为这个北阳台有一半面积是开发商赠送的,那根管子不是供业主排洗衣机里的水的,而是排雨水的。对此,物业方面也有公示。因此,对于杨女士要求将地下室损失和楼上居室损失一起“打包”索赔的方案,开发商不能认同。最后,开发商表示他们的方案一是负责维修,二是赔偿8000元。但这个数额与杨女士主张的数额差距过大,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这位人士说,如果实在协商不成,杨女士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此事。

    另据介绍,此事发生后,物业公司专门制作了“告知书”,提醒业主北阳台地漏为雨落水下水管道,千万不要用作其他排水用途,尤其是洗衣机排水。

【责任编辑:孙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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