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石家庄市的经验,2009年,经省委、省政府领导批准,河北省全面启动村级集体财富积累机制工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村级集体财富积累机制的实施意见》,对此项工作进行具体部署,要求各地按照成立机构、清产建账、拟定方案、表决方案、实施方案、归档备案、应缴公示、集中缴费、缴费公示等9个步骤,依法、有序、规范地建立村级集体财富积累机制。2010年,河北省专门制定考核评价办法,以确保此项工作深入开展。
建立村级集体财富积累机制,清产建账是基础。在正定县塔元庄村,村党支部书记尹小平告诉笔者,他们成立了由村干部、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等组成的领导小组,对村集体资产一一清理、盘点、登记造册,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在该村村委会办公室,笔者看到一本本以年度为单位的集体资产台账,从一眼机井一台变压器,到农田、水泥路面等,一项项历历在目。为了核准耕地外的沙荒地,他们还请来县国土局的专业人员用卫星定位技术丈量。和塔元庄村一样,河北省农村普遍成立了村集体资产管理小组,清产建账,并公示公布。此举亮明了家底,有效防止了个别村干部将集体财产藏着掖着、谋取私利。
清理的目的在于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河北省要求各村在清产建账基础上,研究制定有偿使用方案;承包项目要公开竞价,并签订规范合同。正定县77个村共有沙荒地4.96万亩,原来被少数人无偿或低偿使用;通过竞价承包,年增收406万元。迁安市南关村原有出租门市店242间,过去租用管理不规范,每年仅收租赁费120万元;公开招投标后,年增加集体租赁收入240万元。有偿使用和公开竞价,防止了集体资产流失,同时避免了使用不公。